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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货款打了欠条属于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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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

1.如题所说,写的是欠条没有还款,是民事法律关系,不构成刑事诈骗。

2.欠款有很多种,欠的或是货款或是借款或其他款,如是货款,是买卖合同纠纷,如是借款是民间借贷纠纷。

3.买卖合同纠纷及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债权人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间催缴,最后留有催缴证明,有催缴证明的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起算。所以,追缴欠款要在诉讼时效期间催缴,否将丧失胜诉权。

4.诈骗罪的基本构成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致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致使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行为人获得不法利益。

欠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不构成诈骗。

 一般来讲这种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不算诈骗,但在特定条件下也可能构成诈骗:

①如果双方是正常的货物买卖,只是由于买受人本人的财务问题或其他原因导致买受人没有能力支付货款,从而给出卖人出具借条,等有能力支付时再偿还货款,就不属于诈骗。

②如果买受人明知自己无力偿还货款,试图以买卖为幌子,骗取对方的货物,就是诈骗行为。比如甲身背巨额债务,又患有重病,没钱治疗,在明知没有能力偿还货款的情况下以欺骗手段促成与乙的交易,然后卖掉货物用于治病,这种情况下,甲就构成了诈骗。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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