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洋葱娱乐。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职业放贷人的认定标准2021

职业放贷人的认定标准2021

来源:洋葱娱乐

职业放贷人的认定一般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以连续三年收结案数为标准,同一或关联原告在同一基层民事诉讼中涉及20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含诉前调解,以下各项同),或者在同一中级及辖区各基层民事诉讼中涉及30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的;

二、在同一年度内,同一或关联原告在同一基层民事诉讼中涉及10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或者在同一中级及辖区各基层民事诉讼中涉及15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的;

三、在同一年度内,同一或关联原告在同一中级及辖区各基层涉及民间借贷案件5件以上且累计金额达100万元以上,或者涉及民间借贷案件3件以上且累计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

四、符合下列条件两项以上,案件数达到第1、2项规定一半以上的,也可认定为职业放贷人:

1、借条为统一格式的;

2、被告抗辩原告并非实际出借人或者原告要求将本金、利息支付给第三人的;;

3、借款本金诉称以现金方式交付又无其他证据佐证的;

4、交付本金时预扣借款利息或者被告实际支付的利息明显高于约定的利息的;

5、原告本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或到庭应诉时对案件事实进行虚假陈述的。

【法律依据】

《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五十三条

【职业放贷人】

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以民间借贷为业的法人,以及以民间借贷为业的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从事的民间借贷行为,应当依法认定无效。同一出借人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反复从事有偿民间借贷行为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是职业放贷人。民间借贷比较活跃的地方的高级人民或者经其授权的中级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认定标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csn.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