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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追加股东的法律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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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税务局申领普通需要的手续如下:

1、税务登记证;

2、纳税人领购票种核定申请表2份;

3、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1份;

4、财务专用章或专用章印模。

申请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出购票申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件或者其他有关证明,以及财务印章或者专用章的印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领购簿,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凭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

哪些情况下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一、对于公司未经清算即被注销。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人民应予以支持。

二、对于公司所负债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财务账目或拒不提供财务账目。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股东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导致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      

综上所述,建议在公司盈利状况特别好的情况下,股东可以享受到的分红额度几乎是不受的,同样,如果公司前期没有有效的统计成本投入和效益产出的话,这样就会一步步走向资不抵债的结局。公司如果还不起钱,像是股东、董事等这些人都要受到连累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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