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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网络开设赌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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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认定网络开设赌场罪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视频、数据,组织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的;

(三)为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网站利润分成的。

明知是网站,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开设赌场罪处罚:

(一)为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二)为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的;

(三)为10个以上网站投放与网址、赔率等信息有关的广告或者为网站投放广告累计100条以上的。

二、发现犯罪怎么办

发现聚众,可以直接拨打110报警或者去当地机关举报。构成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根据法律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机关、人民或者案或者举报。

三、网上参与会坐牢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网上参与的,参与者是不会构成犯罪的,但要接受治安管理处罚,如果是组织者或者提供服务者,就会构成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网络上赌资能要回吗?

当事人进行网络所使用的钱款一般是要不回来的,其会被机关认定为赌资,应当没收上缴国库处理。根据我国最高人民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用具、违法所得以及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

通过上文的解答,相信大家已经清楚如何认定网络开设赌场罪了吧。其实我国对于行为是区分为了多种情况,一些情况下并不认为是违法犯罪,而在一些情况是可以直接认定为罪或者开设赌场罪的。在涉及到犯罪的情况下,自然责任就会重一些。若你在这方面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咨询我们的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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