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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解除条件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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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拒绝履行(预期违约):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迟延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根本违约: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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