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其职责有组织、协调、代表的性质。具体有:
1、组织实施董事会的有关决议和规定;
2、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方针、;
3、建立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和改进;
4、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5、负责召集和主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
6、负责倡导公司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
一、董事会的三大职能有哪些
董事会的三大职能: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二、临时股东大会由谁召集
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要召开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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