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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了,医疗费用应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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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由于机动车辆行驶造成人身伤害的,应由肇事者负责赔偿医疗费用、失业费、残疾赔偿金等。如果未造成人身损害,仅造成财产损失,则仅需赔偿财产损失。但如果罹难者仅因其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才导致死亡的,则不予赔偿。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条: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等损失。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自认有责,经协商一致,可以达成和解协议。(民事和解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条:承担侵权责任的义务人,在排除精神损害赔偿外,应当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精神损害。(精神损害赔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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