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若是侵犯了小股东的权益的,小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需要书面提出。
一、股东权利的主要范围包括哪些
股东权利的主要范围如下: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4、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5、股东查阅、复制权;
6、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7、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特定情形下召集主持。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二、股东知情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
股东知情权行使方式有查阅公司会计账簿,首先应当向公司提出申请,被公司拒绝的,公司应当出具书面说明。被拒绝的股东可以起诉公司侵犯其知情权。查账权是指股东可以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以及财务会计报告。
三、小股东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
小股东通过下列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
1、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2、必要是要求公司收购自己的股份;
3、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危害自己利益时可以申请人民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申请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理由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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