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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构成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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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设备罪构成要件:主观要件为故意,主体要件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者,侵犯客体为公共安全,客观要件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

法律分析

刑法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构成要件:

(一)主观要件:

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

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三)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四)客观要件:

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电力、燃气或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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